花蓮區漁會

理事會權責

一、審定會員入會及出會。
二、召集會員(代表)大會並執行其決議。
三、聘任及解聘總幹事。
四、審查會務、業務實施計畫、預、決算及各種章則。
五、提出有關書類送監事會審查。
六、陳報主管機關及上級漁會之法定書類。
七、提報會員(代表)大會決議事項。
八、其他依職權應辦事項。

  

花蓮區漁會第十七屆理事會

理事名單與服務區域

頸次

職    稱

姓    名

服務區域

1

理事長

張國賢

豐濱鄉

2

理  事

邱嚴德

秀林鄉

3

理  事

薛清仁

秀林鄉

4

理  事

陳朝靜

豐濱鄉

5

理  事

游再發

花蓮市

6

理  事

林家賢

花蓮市

7

理  事

黃天龍

花蓮市

8

理  事

吳世宇

吉安鄉

9

理  事

孟慶誠

吉安鄉